www.ylms.net
:::::我们一直在努力:::::.秋枫工作室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请你留言
本站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云中
教学管理
园丁风采
学生天地
教学资源
"三大活动"专题
云中论坛
【新闻中心】
【热点新闻】
总务处第十九周工作安排
政教处第十九周工作安排
教科室第十九周工作安排
教务处第十九周工作安排
学校第十九周工作安排
总务处第十八周工作安排
教务处第十八周工作安排
政教处第十八周工作安排
学校第十八周工作安排
总务处第十七周工作安排
【你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正文
2007年我省全面免收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2008-1-8 上午 02:18:55
12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免收学杂费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措施。
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何权副省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免收学杂费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免收学杂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二是加快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全部上划到县,确保“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到实处。三是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公用经费全面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四是扎实做好扶困助学和债务化解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安心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2007年,我省把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和现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归并,以小学生每年230元,初中学生每年350元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用经费拨款标准(2009年达到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与此相适应,我省将取消有关服务性收费项目,所需经费在共用经费中列支,并由财政部门在预算内足额安排。除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何权副省长强调,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将免收学杂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使免收学杂费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相关新闻]
评 论:
温馨提示:欢迎拨打电话:0511-6852035或发送:Email至:
aqiufeng@msn.com
提供新闻线索!
谢谢你的光临,请你使用800*600象素,16位色彩,IE5.0以上最佳浏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管理入口
◆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云林丈山云兴北路5号 电话:(0511)6852035
秋枫工作室 图片文字版权所有 MSN&E-mail:
aqiufeng@msn.com
QQ:112843567
Copyright(c)2005
www.ylm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6028066号